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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点击数:

为进一步扩大学术交流,提升研究生科研水平,学院选拔、资助一批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进行中长期学术交流。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资助名额

博士2名,硕士8名。

二、资助额度

交流时间不短于3个月的,资助金额为3万元;博士生交流时间超6个月的,资助金额提高至6万元。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的,资助1万元,实报实销。

三、交流时间

2024年9月前必须出国(境)。

四、交流单位

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含港、澳、台)优先资助。

五、报销要求

会计科目为差旅费(如往返机票、生活补贴、签证费用、保险费用等)。实报实销,具体要求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到理学馆217研究生教务周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dlzyx@163.com。学院将组织评审,分批择优资助,申报材料见附件。

                                                                        

广东工业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