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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年度集成电路学院关于资助高水平学术论文后续拓展研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点击数:


为激励集成电路学院师生积极争取高水平科研成果,提升我院集成电路学科整体水平,学院决定对2024年度已取得高水平论文成果的教师,进行后期研究的拓展资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集成电路学院全体在职教师,申请人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论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广东工业大学集成电路学院;论文正式出版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论文须为广工TOP期刊论文或高被引/热点论文或T类期刊论文。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应如实填写《2024年度集成电路学院高水平论文后续拓展研究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已发表论文原文,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

2.学院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核,以决定资助金额(每篇论文不高于8000元)。

三、报销要求

会计科目为:材料费、差旅费、知识产权费等。相关经费使用、报销等须符合国家/学校关于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不包含人员费。报销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接受报销申请,申报人须按学校规定将资助申请表、报销材料(须按照财务处报销要求进行整理,未整理的不予受理)交到学院办公室;为提高学院报销效率,每项资助仅限提交报销三次且每次仅报销一类费用。

 

报销人承诺所提供报销票据和用途真实,符合国家/学校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和使用规定;如出现违反国家/学校科研经费、财务报销等相关规定的,报销人须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明属实,学院取消其资助,全额追回资助,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广东工业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