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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年度集成电路学院关于资助高水平学术专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点击数:

为激励集成电路学院师生积极争取高水平科研成果,提升我院集成电路学科整体水平和知名度,学院决定对2024年度高水平学术专著进行资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申请者应是著作权所有者且无任何争议,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广东工业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第一完成人须为集成电路学院在职教师。著作权属多人时,应同时出具由全体人员亲笔签署的意见书。学术专著需完成初稿并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者应如实填写《2024年度集成电路学院高水平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表》,并同时提交书稿纸版(胶装)、电子版和出版合同至学院办公室,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含原件)。

2. 学院将不定期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对所申请资助的学术专著进行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

三、资助形式

英文学术专著每本拟资助不高于8万元,中文专著每本拟资助不高于5万元;资助费用为专著出版费。资助金额由学院依据出版社、学术专著水平等审核决定。报销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四、其他说明

受资助的学术专著出版物应在醒目位置(封面、扉页或封底)上标注“广东工业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学科建设基金资助”等字样。学术专著出版后,需向学院提供样书10本。

五、报销要求

会计科目为:知识产权费。相关经费使用、报销等须符合国家/学校关于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不包含人员费。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接受报销申请,申报人须按学校规定将报销申请书、报销材料(发票、合同、专著初稿等)交到学院办公室。出现违反国家/学校科研经费、财务报销等相关规定,或著作权(署名权)存在争议等事项,报销人须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广东工业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