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院学生参加集创赛的水平,支持学生在华南赛和全国赛中敢闯敢拼,勇于争先,学院决定资助以集成电路学院学籍学生(含IC班)为队长单位的队伍在2024年参加华南地区集创赛和参加全国集创赛比赛中获奖队伍的部分交通费,具体如下:
一、资助对象
集成电路学院学籍学生(含IC班)为队长单位的参加华南地区集创赛(二等奖及以上)和参加全国集创赛(三等及以上)的获奖队伍。
二、资助形式
在2024年华南地区集创赛获得一等奖:每队报销火车硬座来回费用和部分材料费,上限1200;
在2024年华南地区集创赛获得二等奖:每队报销火车硬座来回费用及部分材料费,上限800;
在2024年全国集创赛获得一等奖:每队报销火车硬座来回费用和部分材料费,上限3000;
在2024年全国集创赛获得二等奖:每队报销火车硬座来回费用及部分材料费,上限2000;
在2024年全国集创赛获得三等奖:每队报销火车硬座来回费用和部分材料费,上限1500;
报销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三、报销要求
会计科目为:材料费、差旅费、知识产权费等。相关票据、报销程序等须符合国家、学校关于人才培养经费的管理办法。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接受报销申请,申报人须将参赛作品简介(含参赛照片、获奖照片)、报销材料(须按照财务处报销要求进行整理,未整理的不予受理)等纸质版及电子版交到学院办公室;为提高报销效率,每个项目仅限报销一类费用且限提交报销一次。出现违反国家/学校科研经费、财务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广东工业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