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2024年度集成电路学院关于资助高水平知识产权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点击数:

为提升我院集成电路学科水平,加强高水平知识产权布局,学院决定资助教职工在2024年度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集成电路学院全体在职教师,教师须为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

二、资助形式

拟资助不超过100项的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每项发明专利申请拟资助不高于1500元,仅限于专利申请费用,不足部分由教师/课题组自行承担;报销截止时间为2024年1130日。

三、报销要求

会计科目为:知识产权费。相关经费使用、报销等须符合国家/学校关于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不包含人员费。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接受报销申请,申报人须按学校规定将发明专利申报的缴费通知单、发票、广工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等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出现违反国家/学校科研经费、财务报销等相关规定的,报销人须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广东工业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2024年4月30日